主題編號330:一般責任公債的轉嫁
若房東因償還在 1996 年 11 月 1 日至 1998 年 11 月 30 日期間由選民通過的一般義務債券而需要支付更多的財產稅,房東可以把這些額外稅額百分百轉嫁給租戶。至於在 2002 年 11 月 14 日之後選民通過的一般義務債券,若房東因償還這些債券而需要支付更多的財產稅,房東可以把這些額外稅額的 50% 轉嫁給租戶,但前提是公開加租並由選民通過。
房東無須向租務委員會提交陳情書,即可提出債權提案轉付的批准。然而,房東必須使用債權提案轉付計算表,以計算轉嫁金額。若要實行轉嫁,房東必須向租戶提供一份完整的計算表副本,以及加租書面通知。若要下載債權提案轉付計算表的副本,請瀏覽我們網站上表格中心的部份。我們的辦事處也提供計算表。
住宅租戶的適用稅務年度在 11 月 1 日之後才適用於債權提案轉付。轉嫁必須在年度加租時(即租戶的週年加租日期)實行。轉嫁金額並不屬於租戶基本租金的一部份,當租戶已支付計算表上列明月數的金額後,轉嫁必須結束。
債權提案轉付金額可以先「儲存」起來並在未來數年才實行,但前提是適用的債權提案計算表完整地列明每一個儲存轉嫁金額,並隨附在加租通知書上。然而,房東實行債券轉付的相關稅單,必須在實行轉嫁年度之前的三年內發出。例如,假如房東在 2021 年 12 月實行轉嫁,可以轉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1 日期間發出稅單中的一般義務債券費用,但不能轉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所發出的任何稅單中的費用。
每一個稅務年度的計算表都不同,原因是償還一般義務債券的財產稅率百分比每年都有不同。
前幾年的計算表可以在我們網站上的表格中心部份下載。
至於在 2021 年 1 月 1 日或以後實行的一般義務債券轉嫁,租戶支付轉嫁金額的時期,與用來計算轉嫁金額的財產稅單所含的月數相同。換言之,假如轉嫁金額是按前三個稅務年度的財產稅單計算的話,相關金額將需要在三年共 36 個月份內分期支付。
房東可以選擇把因償還債券而需要多付的財產稅,轉嫁作為經營與維護費用陳情的一部份,而不額外計算債權提案轉付。在這情況下,房東必須在兩者中選擇其一,而不能同時選擇兩者。
租戶可以透過提交租戶經濟困難申請,尋求一般義務債券部份轉嫁金額的付款援助。然而,符合困難救濟的一般義務債券轉嫁金額,只能是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或之後由選民通過的一般義務債券那部份。由於在 2019 年 11 月 5 日或之後由選民通過的債券並不包括在 2020-2021 稅務年度之前的債券轉付金額之內,按 2020-2021 或之後的稅務年度,困難救濟只適用於在 2020 年 11 月 1 日或之後實行的債券轉付。
租戶可以提交租務委員會仲裁聽證陳情書,反對不當的債權提案轉付。在此聽證會上,房東將有責任證明計算債權提案轉付的準確性。此陳情書必須在轉嫁生效日期起一年內提交。
October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