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編號358:關於房東沒有停止轉嫁資本設備改良費的申訴

為了將資本設備改良費轉嫁給租戶,房東首先必須向房屋管理處提出申請,並要獲准轉嫁費用。轉嫁不是永久性的,只可以在限期內實施,這個限期稱為「攤銷期」。攤銷期可以是7年、10年、15年或20要視資本設備改良工程的類型和建築物規模而定。在行政法法官對資本設備改良工程個案的判決中,會註明每月轉嫁額及攤銷期。

轉嫁費用不會成為租戶基本租金的一部份,必須在適用的攤銷期結束後停止收費。如果房東沒有在適當時間停止徵收資本設備改良工程的轉嫁費用,就有責任將任何多收的轉嫁費退還給租戶。租戶可以向房屋管理處提出申訴,要求下令房東將多收的轉嫁費退還。提出這類申請並無時間限制。

房屋管理處會為這項申請安排聆訊。如果租戶證明超額支付了資本設備改良工程的轉嫁費,行政法法官就會發出書面判決,下令房東將多收的款項全額退還。

 

如果想索取一份租戶申訴書可以致電252-4660到我們的傳真回應系統索取這方面的傳真文件或瀏覽我們的網站www.sfgov.org/rentboard。你也可以到我們的辦事處索取有關表格。

 

November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