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編號324:根據受提案I [英文字母I] 影響單位的過去收租記錄提出加租申請

提案I 由三藩市選民在1994118日通過19941222日生效。提案I推翻了有關業主自住建築物如果設有4個單位或以下就可以不受租金管制的規定並將剛開始受管制的單位的基本租金定為在199451日時有效的租金。

 

受提案I影響單位的房東如果在198952日至199451日期間沒有加租就可以向房屋管理處申請加租超過每年批准的幅度。如果在199152日至199451日期間沒有加租房東就有權加租7.2%。如果在199052日至199451日期間沒有加租房東就有權加租11.2%。如果在198952日至199451日期間沒有加租房東就有權加租15.2%

 

受提案I影響的單位如果根據過去收租記錄可以合理加租這個加租額將成為租戶基本租金的一部份只能在向租戶發出適當的書面加租通告後在租戶的週年日上實施。請注意房東必須在發出加租通告之前先提交有關提案I的申請。加租通告可以在提交申請後隨時發出,甚至等到房屋管理處發出判決後也可以。在提交申請之前就發出的通告,會被視為無效,不能夠作為合法加租的根據。

 

如果想索取一份有關提案I的申請表可以致電252-4660到我們的傳真回應系統索取這方面的傳真文件或瀏覽我們的網站www.sfgov.org/rentboard。你也可以到我們的辦事處索取該申請表。

 

November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