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編號258:噪音問題
如果有嚴重的噪音問題,應該通知房東,以便進行調查。如果房東沒有調查噪音問題或採取適當的行動,租戶可以向租務委員會提交租戶申訴書,以房屋服務嚴重減少為理由申請減租。有關噪音問題的性質和程度的證據,房東如果有回應的話作出了什麼回應,以及噪音對租戶的影響,都是租務委員會用來判斷房東有沒有對噪音投訴作出合理回應的相應因素。
不過有很多噪音投訴,都是一般生活於住宅大廈中會遇到的情況,不能作為減租的理由。此外,建築帶來的噪音,如果是房東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進行合理而必要的修理和維修工作時造成,並且也沒有過度干預住所的使用,通常都不能用作減租的理由。
鄰居發出噪音的問題,可能難以解決,而什麼構成過量的噪音,標準是見仁見智的。例如,沒有超過合法噪音限制的唱機或電視音量,對於一些人來說依然覺得吵鬧不堪。調解糾紛服務有時可以協助解決這類噪音問題。租務委員會設有一個解決糾紛替代(ADR)計劃,能幫助解決這類租戶訴求流程以外的問題。
如需更多關於ADR計劃的資訊,或想索取一份租客訴求書,請造訪我們網站的表格中心。這些文件亦可在我們的辦事處取得。
September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