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服務
三藩市郡租務條例規範三藩市郡內特定住宅租住單位的租金與逐出事宜。三藩市郡內的商務或商業租約並無租務控管。
租務委員會的主要功能是依據本市郡租務控管法,針對租客和屋主關於租金調整的訴求,舉行仲裁聽證與調解。租務委員會無法仲裁不屬於租務條例範圍的爭議。例如,租務委員會無權裁判聲稱違反租賃協議之主張,此種情況必須由法院裁決。租務委員會也無法舉行關於歧視或報復等問題個案的聽證,因此類問題已超出本委員會的管轄範圍。若有此類問題,請與三藩市郡人權委員會聯絡。
不當逐出申訴之調查
租務委員會也會調查租客所提出之聲稱不當逐出報告,但因為逐出是否合法只能由法庭裁決,因此租務委員會對此類爭議的權力有限。若租客向租務委員會提出非法逐出的證據,則此爭議將排定由行政法官進行調查聽證。在聽證之後,行政法官將準備證據概要,交由租務委員會定奪。委員會得裁決舉行進一步的聽證、對屋主開始法律訴訟、轉介給地區檢察官進行刑事起訴,或不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向租務委員會提出聲稱不當逐出報告並「不能」避免屋主透過法庭尋求逐出。
解決糾紛替代 (ADR) 計劃
根據ADR計劃(pdf),三藩市租客、屋主、室友、物業經理人和鄰居可以要求由一名租務委員會調解人與各方當事人會面,來協助化解彼此關於住房的糾紛。唯有所有各方均同意參加時,才會安排調解會。ADR計劃的服務範圍不限於處理涉及加租的問題以及根據租務條例減少的房屋服務。其他與房屋有關的衝突也可以處理。ADR申請表可以在我們的辦公室索取,也可以在我們網站的表格中心獲得。
諮詢
租務委員會備有通曉西班牙文的諮詢員,可針對租務條例涵蓋的主題提供諮詢資訊。租務委員會的諮詢員不提供法律建議,而且被指示在您的問題涉及法律且應由律師正確解答時向您告知。由於本會的多語諮詢員工作繁重且人員有限,因此有時您可能需要等待,才能與諮詢員洽談。請在與諮詢員洽談之前先將問題寫下來,這樣會很有幫助。請在平日諮詢時間 (上午 9:00 – 中午;下午 1:00 – 4:00) 撥打 415-252-4602 與諮詢員洽談。每通電話通常以 5 分鐘為限。租務委員會辦公室亦備有諮詢員現場服務,上班時間為週一到週五,上午 8:00 到下午 5:00 (不含假日)。現場諮詢通常以 10 分鐘為限。由於人手有限,本委員會恕不回覆以電子郵件提出的查詢。
轉介
租務委員會不能向您介紹個別律師,但委員會職員們都很樂意告訴您如何找到適當的資源去徵詢意見和尋求協助。我們的網站上有最新的轉介名單可供查閱。請注意,您不需透過律師就可以向租務委員會提出申訴。
翻譯服務
房屋管理處的職員會講多種語言。除了英文之外,通常也提供西班牙話、粵語及國語的輔導。如果你想與會講上述語言的人通話,請在正常上班時間致電我們的電話輔導服務,或親自前來我們的辦事處。我們也為英語能力有限的人士提供20種語言的電話語言口譯服務。
如果你打算出席房屋管理處的聆訊或仲裁,就必須自己找人替你口譯。房屋管理處職員不會在聆訊或仲裁時提供翻譯服務。不過,如果你無法負擔口譯服務的費用,可以向房屋管理處提出你有經濟困難的證據,這樣我們就會為你聘請一位口譯人員。你可以在正常上班時間到我們的辦事處索取困難申請表。要求口譯員的困難申請表也可在我們網站的表格中心索取。要求口譯員的困難申請表必須至少在聽證或調解前72小時提出。
如果你預早72小時提出申請,我們也可以提供美式手語譯員。